高雄市獅甲國宅社區102年度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第二次會議會議紀錄
開會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02月28日 時間:09:00
開會地點:社區中庭
主 席:主任委員 李瑞玉 記錄:總幹事
出席人員:應出席1,094戶
實際出席:419戶;區分所有權比例:38261/100000
(詳如簽到冊)
一、主席報告:
1.本次會議出席人數,已達法定人數,在此宣佈會
議開始。
2.第九屆管理委員會這壹年來的施政報告:略。
詳如會議資料、各公佈欄公告及社區部落格(網站)
所公告資料。
3.第九屆管理委員會財務報告:略,詳如會議資料。
二、提案討論:
提案一:成立獅甲社區公共維護基金監督委員會
說 明:辦法如會議資料附件。
決 議:本案經表決,同意人數為308位(區分所有權比
例為26389/100000)不同意人數為15位,廢票5
位,故本案通過,列入本社區住戶規約。
提案二:都發局漏水修繕補助案
說 明:
(1)本社區101年地下室修漏工程,受市府承辦人員肯
定,允諾今年將優先考慮給予本社區相關補助。
(2)本次申請補助案,修繕總工程款上限為新台幣參佰
萬(都發局補助款及社區自有款總和),授權由管理
委員會向都發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
決 議:本案經表決,同意人數為304位(區分所有權比例
為25496/100000)不同意人數為11位,廢票6位,
故本案通過。
提案三:第11屆起,委員任期一任為二年
說 明: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辦理。
決 議:本案經表決,同意人數為258位(區分所有權比
例為23412/100000)不同意人數為58位,廢票5
位,故本案通過,列入本社區住戶規約。
提案四:第11屆起,主任委員由該屆委員推舉之
說 明:由住戶直接選任主任委員,選票及選舉作業則耗
時、耗力及影印費用。
決 議:本案經表決,同意人數為245位(區分所有權比例
為21665/100000)不同意人數為77位,廢票6位,
故本案通過,列入本社區住戶規約。
提案五:修改高雄市獅甲國宅社區住戶規約
說 明:如會議資料附件。
決 議:本案經表決,同意人數為284位(區分所有權比例
為24518/100000)不同意人數為26位,廢票15
位,故本案通過,列入本社區住戶規約。
提案六:第10屆主任委員選舉
說 明:依據本社區住戶規約第12條規定辦理
選舉開票結果:江宣瑩7票;鄭玉慈98票;
李瑞玉367票
決 議:李瑞玉當選第10屆主任委員,任期由102年5月1
日起至103年4月30日止。
三、散會:11:30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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